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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申請

安地卡及巴布達 · 批准項目購房入籍

買批准項目 30 萬美元換全家護照,房產持有 5 年後可轉售給下一位申請人。政府費用與捐贈線相同,五年內登陸 5 天即可維持身分。

直接入籍取得護照免簽申根免簽中國大陸一筆投資覆蓋全家

批准項目購房路線,官方列於安地卡投資入籍局網站與費表,現行門檻由 2024 年第 50 號法定文件設定。 [1] [2] [3] [4] 查核於 2026-08-16

安地卡購房入籍的官方門檻是 30 萬美元,買投資入籍局列出的批准項目。2024 年第 50 號法定文件寫明這是房產的全額買價。房產自首次用於本計畫起滿 5 年才可轉售,且只能轉售一次、買家須是本計畫的另一名申請人。費表對單人、帶配偶、最多四人家庭都是同一個購房數,不按人數加房價。

要另付的政府費與捐贈路線同一張表:審理費單人 1 萬、最多四人家庭 2 萬(超出每人再加 1 萬);盡職調查費主申請人 8,500、配偶 5,000、12–17 歲子女每名 2,000、18 歲以上每名 4,000;護照每人 300 美元。四口之家(兩名 12 歲以下子女)現金大約 33.4 萬美元,其中 30 萬是房產。

和 NDF 捐贈 23 萬一口價比,這條路更貴,換來的是資產。居住規則不變:入籍後 5 個日曆年內須本人在安地卡停留至少 5 天,否則可能被剝奪公民身分且護照無法換發。

成本構成

官方門檻、政府規費與專業服務估算分開列出,以官方幣種為準;美元與人民幣為 2026-08-01 匯率約算,僅供參考。

項目 類別 金額 備註
批准項目房產(持有 5 年) 合格投資 30 萬美元 [1] [2] [3] [4]
≈215 萬人民幣
政府審理費(單人) 政府申請費 1 萬美元 [3]
≈7.17 萬人民幣
政府審理費(最多四人家庭) 政府申請費 2 萬美元 [3]
≈14.3 萬人民幣
盡職調查費(主申請人) 盡職調查費 8,500 美元 [3]
≈6.09 萬人民幣
盡職調查費(配偶) 盡職調查費 5,000 美元 [3]
≈3.59 萬人民幣
盡職調查費(每名 12–17 歲子女) 盡職調查費 2,000 美元 [3]
≈1.43 萬人民幣
盡職調查費(每名 18 歲及以上受養人) 盡職調查費 4,000 美元 [3]
≈2.87 萬人民幣
護照費(每人) 證件費 300 美元 [3]
≈2,150 人民幣
  • 批准項目房產(持有 5 年):2024 年第 50 號法定文件規定房產全額買價至少 30 萬美元。官方費表對單人、帶配偶、最多四人家庭均為同一數額。房產自首次用於本計畫起滿 5 年才可轉售,且只能轉售一次、買家須是本計畫的另一名申請人。2020 年 4 月起的兩人合購限時優惠已於 2024 年 7 月 31 日 23:59 終止。
  • 政府審理費(最多四人家庭):超過四人每名再加 1 萬美元。遞交時付全額盡職調查費加審理費的 10%。
  • 盡職調查費(每名 12–17 歲子女):0–11 歲子女免盡職調查費。
  • 盡職調查費(每名 18 歲及以上受養人):18–30 歲受養人及 55 歲以上受養父母同為 4,000 美元。

不同家庭結構的全包總價

含官方最低合格投資與全部必付政府規費、盡職調查費,不含律師與代辦服務費。

家庭結構 人數 全包總價
單一主申請人 1 33.9 萬美元
≈243 萬人民幣
四口之家:主申請人、配偶和兩名未滿 16 歲子女 4 34.9 萬美元
≈250 萬人民幣

帶 + 號表示另有官方未公布的必付項。

關鍵條件

審理時長
10–18 個月

口徑: 政府決定通知 [1]

居住要求
項目期內 5 天

[1]

入籍路徑
直接入籍

[1]

投資方式
房產

關於審理時長 官方未公布處理時限。實際辦理中位數與 NDF 相同(2026 年市場統計)約 14 個月。

入籍後 5 個日曆年內須本人停留至少 5 天,否則可能被剝奪公民身分且護照無法換發。房產另須持有 5 年。

辦理流程與所需材料

  1. 聯繫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負責推廣該計畫、詳細說明申請流程,並協助申請人準備申請與相關文件。

  2. 與批准專案開發商簽署有約束力的買賣合約

    房產路線要求購買價不低於 300,000 美元的批准房產;只有在與批准專案的開發商簽署具約束力的買賣合約之後,申請才可以遞交投資入籍局。該房產自購買起五年內不得轉售,除非改購另一處官方批准的安地卡及巴布達房產。

  3. 由安地卡及巴布達持牌代理當面遞交

    授權代表會對接安地卡及巴布達境內的持牌代理,由該代理覆核申請,並連同應付款項當面遞交投資入籍局;此後持牌代理是申請人與該局之間的聯絡人,並接收所有申請的決定通知。

  4. 遞交時繳清盡職調查費與一成政府審理費

    房產路線在遞交申請時須繳清全額盡職調查費,以及政府審理費的 10%,餘額在獲批後繳付。

  5. 接受審查並按要求補充材料

    投資入籍局在審查過程中可能要求補充資料,並在必要時安排面談。

  6. 收到批准函後繳付餘款並完成房產交割

    收到批准函後,申請人繳付政府審理費餘額,並按買賣合約付清應付開發商的全部款項,產權才能登記到申請人名下。

  7. 取得入籍註冊證書,本人到場領取護照並宣誓效忠

    產權登記完成後,主申請人與家屬獲發入籍註冊證書,該證書連同護照申請與隨附材料一併送交護照辦公室,護照費每人 300 美元;申請人須親自前往安地卡及巴布達,或前往安地卡及巴布達的使館、高級專員公署、領事館領取護照並宣讀效忠宣誓或聲明。

需要準備的材料

  • AB1 投資入籍申請表 隨行子女也須各自填寫一份。
  • AB2 照片與簽名證明表
  • AB3 體檢證明表 須附 HIV 檢測正本結果,包括 12 歲及以下兒童在內的所有申請人均須檢測,結果不得超過 3 個月。
  • 現有護照的核證彩色副本 須顯示姓名、照片、國籍、簽發日期與地點、有效期、護照號碼、簽發國與簽名;《海牙認證公約》成員國出具的文件須加附加證明書。
  • 現有機讀身分證的核證彩色副本
  • 四張護照規格彩色照片正本 須為過去 6 個月內拍攝,約 35 × 45 公釐,其中一張須經核證,並分別貼在 AB2 與 AB3 表格上。
  • 完整出生紀錄正本摘錄或出生證明核證副本 須為載有父母資料的出生文件;辦理護照必須提交出生證明。
  • 無犯罪紀錄證明正本 18 歲及以上申請人須提交過去十年內居住超過 6 個月的每個國家,以及全部國籍國出具的證明,簽發不得超過 3 個月;確實無法取得時須另附法定聲明說明取得過程。
  • 軍役紀錄核證副本 如適用。
  • 改名證明核證副本 如適用,例如改名契據或收養文件。
  • AB4 投資確認表 僅主申請人提交,用於確認所選批准房產投資。
  • 房產合約與託管協議 僅主申請人提交:已簽署的買賣合約副本、經稅務局蓋章的轉讓文件、已簽署的託管協議副本;若已完成交割,另附產權轉移證明(地契或產權證)與全部款項已存入託管帳戶的確認。
  • AB5 代理表 僅主申請人提交。
  • 載明餘額的銀行推薦信正本或兩年銀行對帳單 由國際知名銀行出具,不得超過 3 個月。
  • 專業推薦信正本 由律師、公證人、特許會計師或同等資歷的專業人士出具,不得超過 6 個月。
  • 在職證明或公司文件 公司出具的任職與持股比例證明、註冊文件、最近一期經審計財務報表;由個人匯款的,另需匯款人說明與申請人關係的介紹信、護照資料頁與資金來源證明。
  • 居住地址證明正本兩份 例如載有申請人姓名與現住址的水電帳單核證副本、租約或產權證明,不得超過 3 個月。
  • 婚姻與家庭關係文件 與配偶共同申請時提交結婚紀錄正本摘錄或結婚證核證副本;離婚文件核證副本如適用;每名 18 歲以上受養人(配偶除外)須附贍養宣誓書;18 至 28 歲在讀且不與父母同住的受養人須附地址證明。
  • 護照申請表 16 歲及以上使用 L 表,16 歲以下使用 M 表。

流程與材料清單 [6] [2] [7] [4] 查核於 2026-08-16

這本護照的旅行力

收錄 36 個目的地:免簽 33、落地簽 0、電子簽/ETA 1。

未列出的目的地暫無紀錄,不代表需要簽證。

免簽 落地簽 / 電子許可 灰色:需簽證或暫無紀錄
關鍵目的地 准入 停留
中國 免簽 30 天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免簽 90 天
新加坡 免簽
英國 ETA 電子許可 180 天
美國 需簽證
德國 免簽 90 天
法國 免簽 90 天

用免簽工具對比兩本護照 →

常見問題

安地卡買房移民多少錢?

批准項目最低 30 萬美元,四口之家另加審理費 2 萬、盡職調查約 1.35 萬、護照 1,200,現金大約 33.4 萬美元,其中 30 萬是房產。

安地卡買房還要登陸嗎?

要。入籍後 5 年內須本人停留至少 5 天,房產還須持有 5 年。

預約諮詢

顧問將為您核實該項目的最新價格與辦理流程,並結合您的情況給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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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地卡及巴布達 · 批准項目購房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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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留意的條件

美國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暫停安地卡及巴布達國民的移民簽證及 B/F/M/J 類非移民簽證入境

2025 年 12 月 16 日簽署的美國總統公告第 5(b) 節部分暫停安地卡及巴布達國民入境:移民簽證,以及 B-1、B-2、B-1/B-2、F、M、J 類非移民簽證一律暫停;其餘非移民簽證類別由領事官員縮短有效期。公告於 2026 年 1 月 1 日東部時間 0 時 01 分生效,並把無居住要求的投資入籍列為審查與背景核查的難點。 [5]

入籍後 5 個曆年內未在安地卡停留滿 5 天可能被剝奪公民身分,且投資款不退還

投資入籍局官方頁面寫明:公民若未在取得公民身分後的 5 個曆年內於安地卡及巴布達停留至少 5 天,可能被剝奪公民身分,且無權要求退還原申請中繳付的任何投資、捐款或購房款。這是加勒比同類計畫中少見的實際到訪義務。 [1]

房產滿 5 年才可轉售,且只准轉售一次

2024 年第 50 號法定文件新增第 6(5) 條:房產自首次用於本計畫起滿 5 年方可轉售,且僅限轉售一次。官方房地產頁面同樣寫明 5 年內不得轉售。 [4] [2]

來源

  1. 安地卡及巴布達投資入籍:投資選項
    安地卡及巴布達投資入籍局 · 存取於 2026-08-16
  2. 安地卡及巴布達投資入籍:房地產選項
    安地卡及巴布達投資入籍局 · 存取於 2026-08-16
  3. 安地卡及巴布達投資入籍費表
    安地卡及巴布達投資入籍局 · 存取於 2026-08-16
  4. 《2024 年投資入籍(修訂)條例》(2024 年第 50 號法定文件)
    安地卡及巴布達政府 · 存取於 2026-08-16
  5. 安地卡及巴布達投資入籍申請辦法
    安地卡及巴布達投資入籍局 · 存取於 2026-08-16
  6. AB1 投資入籍申請表(2022 年 1 月版)
    安地卡及巴布達政府 · 存取於 2026-08-16

署名與更新

撰稿:William(主編) · 最後更新 2026-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