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申請
新加坡 · 全球投資者計畫(GIP)
新加坡全球投資者計畫:企業投資 1,000 萬新元、精選基金 2,500 萬或家辦管理資產 2 億,獲批即直接授予永久居留,全家一併申請。
零居住要求
EDB 現行說明書更新於 2025-05-05;2026-02-27 貿工部國會答覆未提及任何審查、收緊或暫停。 [1] [2] 查核於 2026-08-16
GIP 共有三個選項:A 是向新設或擴張的新加坡企業投入 ≥1,000 萬新元(須持 30% 以上股權並進管理層);B 是投入 2,500 萬新元 GIP 精選基金(須自本人在新加坡註冊銀行的獨名帳戶支付);C 是設立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資產 ≥2 億新元、其中 ≥5,000 萬轉入新加坡投入 EDB 指定投資——2 億是資產門檻、5,000 萬是部署額,兩個數字各有所指。自 2025-05-05 版說明書起,C 的指定投資只剩一個類別:新加坡認可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四類資產'為 2023 年舊版規定,已不適用,現行說明書也未將 13O/13U 稅收優惠列為 GIP 內容。申請費 2 萬新加坡元(2025 年 5 月起翻倍),遞表前付、不退。
審批規模見 2026-02-27 貿工部國會口頭答覆:2015–2025 十一年間約 450 人經 GIP 取得永居,年均約 41 人;選項構成約 A 50%、B 40%、C 10%。審批屬擇優酌情,達到投資額並不等於獲批。時間上,官方腳註稱約 12 個月至終審批准;算上原則批准後 6 個月完成投資、終審批准後 12 個月辦妥手續,到永居落地的實際端到端約 18–30 個月。
居住方面,取得與持有永居本身無停留要求,但第 5 年再入境許可續期時須滿足'你或你所有的經 GIP 取得永居的家屬在新加坡居住超過一半時間'——注意這個'或':主申請人自己住,或全體家屬住,滿足其一即可。家庭範圍包括配偶與遞交日未滿 21 歲的未婚子女;父母與 21 歲以上子女不合格,只能申請長期探訪准證。
兩個高代價事實:第一,以家屬身分取得永居的男性子女須服兵役,不為大學延期,未服役即放棄永居會連累全家的續期與入籍;第二,永居滿 2 年可申請公民,但獲批酌情,且新加坡不承認雙重國籍——入籍必須放棄原國籍。
成本構成
官方門檻、政府規費與專業服務估算分開列出,以官方幣種為準;美元與人民幣為 2026-08-01 匯率約算,僅供參考。
| 項目 | 類別 | 金額 | 備註 |
|---|---|---|---|
| 選項 A:投入新設/擴張的新加坡企業 | 合格投資 | 1000 萬新加坡元
[1]
≈750 萬美元 · ≈5380 萬人民幣 | |
| 選項 B:GIP 精選基金 | 合格投資 | 2500 萬新加坡元
[1]
≈1880 萬美元 · ≈1.34 億人民幣 | |
| 選項 C: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資產 ≥2 億新元) | 合格投資 | 2 億新加坡元
[1]
≈1.5 億美元 · ≈10.8 億人民幣 | |
| GIP 申請費(每份申請,不退) | 政府申請費 | 2 萬新加坡元
[1]
≈1.5 萬美元 · ≈10.8 萬人民幣 |
- 選項 A:投入新設/擴張的新加坡企業:三個選項三選一。申請人須持 ≥30% 股權並在管理團隊(C 級/董事會),公司須屬說明書附錄 B 行業。投資是自擔風險的企業股權,無退款概念。
- 選項 B:GIP 精選基金:須自申請人在新加坡註冊銀行的個人獨名帳戶支付。基金投資承擔市場風險。
- 選項 C:單一家族辦公室(管理資產 ≥2 億新元):管理資產 ≥2 億新元(境外資產可計入),其中 ≥5,000 萬新元須轉入新加坡並投入 EDB 指定投資——自 2025-05-05 版說明書起,指定投資只剩單一類別:在新加坡認可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四類資產'是 2023 年舊版)。5,000 萬須在終審批准後 12 個月內部署並在再入境許可有效期內維持;第 5 年須僱 ≥5 名增量家辦專業人員,其中 ≥3 名新加坡公民。
- GIP 申請費(每份申請,不退):2025 年 5 月起自 1 萬新加坡元翻倍至 2 萬新加坡元,須在遞交表格之前一次性付予 EDB,無論結果不退。
不同家庭結構的全包總價
含官方最低合格投資與全部必付政府規費、盡職調查費,不含律師與代辦服務費。
| 家庭結構 | 人數 | 全包總價 |
|---|---|---|
| 單一主申請人 | 1 | 1002 萬新加坡元 ≈752 萬美元 · ≈5390 萬人民幣 |
| 四口之家:主申請人、配偶和兩名未滿 16 歲子女 | 4 | 1002 萬新加坡元 ≈752 萬美元 · ≈5390 萬人民幣 |
帶 + 號表示另有官方未公布的必付項。
關鍵條件
- 投資方式
- 經商 · 基金
關於審理時長 官方腳註稱至終審批准約 12 個月。完整序列(原則批准 6 個月內完成投資、終審批准後 12 個月內辦妥永居)意味著到永居正式落地的實際端到端約 18–30 個月。
取得與持有永居本身無停留要求,但第 5 年再入境許可(REP)續期時須滿足:'你或你所有的經 GIP 取得永居的家屬'在新加坡居住超過一半時間——注意這是選擇性條件(主申請人或全體家屬,二者其一即可),表述為期間的 50% 以上而非具體天數。
GIP 直接授予永居;成為永久居民滿 2 年且年滿 21 歲可申請公民,但獲批完全屬酌情,符合資格不等於獲批。重要:新加坡不承認雙重國籍,入籍須放棄原國籍。
辦理流程與所需材料
- 下載 GIP 電子申請表並備齊證明文件
申請人從 EDB 官網下載 GIP 電子申請表,內含 Form A 個人資料、Form B 擬投資計畫與 Form C 付款資料,並按官方附錄清單備齊證明文件。外文文件須附英文譯本,由新加坡或文件出具國的公證人公證,公證日期須落在遞交申請前一年之內;材料不全的申請可能不獲受理。
- 遞交前先繳付 20,000 新元申請費
申請人須在遞交申請表之前,以單筆境外電匯或本地銀行轉帳把 20,000 新元匯入 EDB 帳戶,並在匯款附言中註明本人姓名與出生日期。這筆費用不論審批結果都不退還,所有中轉行費用由匯款人承擔,款項未足額到帳的申請不予處理。匯款後須保留紙本匯款憑條,隨其他文件一併遞交。
- 上傳申請表並在一個月內寄交紙本材料
填妥的 Form A、Form B 與 Form C 上傳至 GIP 申請系統,只接受原始電子表格,掃描件不獲接受。全套證明文件的紙本須自申請費匯出之日起一個月內寄達 EDB 旗下聯繫新加坡(Contact Singapore),EDB 收到紙本後再以電郵指示上傳電子版。
- 接受 EDB 面談
申請人獲邀與 EDB 面談。評估同時依據申請材料所載資訊與面談中提供的資訊,達到投資門檻並不等於獲批。整套申請的處理時間約 12 個月,前提是遞交時材料齊全,並須通過盡職調查。
- 取得有效期 6 個月的原則性批准
符合評估標準的申請人由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ICA)簽發原則性批准函(AIP),有效期 6 個月;EDB 隨後以電郵列明須完成的投資金額與所需提交的完整文件清單。投資款在這一步之後才動。
- 6 個月內完成投資並取得最終批准函
申請人須自原則性批准函之日起 6 個月內完成所選選項的投資,隨後提交投資證據與已簽署的投資承諾書;EDB 核實投資文件後,由 ICA 簽發永久居留最終批准函。選項 C 申請人另須在最終批准函之日起 12 個月內,把至少 5,000 萬新元投入 EDB 指定投資,並在再入境許可有效期內持續維持。
- 12 個月內辦妥永居手續並取得再入境許可
申請人須自最終批准函之日起 12 個月內在新加坡辦妥永久居留手續,辦妥後獲發有效期 5 年的再入境許可(REP)。REP 續期須在到期前 3 個月開啟的窗口內經 ICA 電子系統提交;逾期申請的 REP 會失效,沒有有效 REP 的人一旦離境即失去永久居留身分。
需要準備的材料
- GIP 電子申請表 Form A、Form B 與 Form C 只接受從 EDB 官網下載並填妥的原始電子表格,掃描件不獲接受。
- 從電子申請表列印並簽署的承諾書與法定聲明書 包括 GIP 條款與條件承諾書及法定聲明書,正本須由申請人本人簽署;在英國或大英國協國家可在公證人、太平紳士或該國法律授權接受法定聲明的人士面前簽署,人在新加坡的須在新加坡最高法院律師或公證人面前簽署。
- 移民與關卡局要求的個人身分與家庭文件 申請所列的每一個人都須提交:護照個人資料頁公證副本(持有多本護照的須全部提交)、載明父母雙方姓名的出生證明公證副本、戶口簿或戶籍公證副本、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子女的背景資料表、結婚證與離婚證公證副本、前次婚姻所生 21 歲以下子女的撫養權或收養文件公證副本、改名證明公證副本,以及入境準證申請表(Form 4)連同一張護照照片。
- 主營公司近三年經審計財務報表正本 報表須由認可審計機構審計並加蓋審計所原印章:新加坡公司須由 ACRA 註冊的公共會計公司或會計有限責任合夥審計,美國公司須由 PCAOB 註冊名單內的機構審計,中國公司須由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排名前 50 的審計所審計。上市公司可以近三年年報代替。非英文報表須另附審計師意見、資產負債表、利潤表、股本與股東名冊的公證英文譯本。
- 持股證明、股權結構圖與公司登記文件 中國公司提交遞交申請前一年內的企業信用資訊公示報告;報告缺失或未載明持股比例的,改交同期驗資報告並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原印章,驗資報告超過一年的還須補交最新公司章程公證副本。其他地區提交公司註冊處出具、遞交前一年內的公開登記文件公證副本。另須附股權結構示意圖並寫明持股比例的計算過程,以及最新的營業執照或商業登記證公證副本和公司組織架構圖。
- Form B 之外的詳細商業計畫書與本人履歷 選項 A 與選項 C 申請人須另附五年商業或投資計畫,列明預計僱用人數、支出與財務預測;計畫書與履歷若非英文,須同時提交原文與英文譯本。
- 原則性批准後的投資承諾書與投資證據 完成投資後須提交已簽署的投資承諾書正本、就履行批准後投資義務所提供資訊與文件的法定聲明書正本,以及最新的 ACRA 商業檔案等投資憑證;具體清單按所選投資選項而定。
流程與材料清單 [1] 查核於 2026-08-16
變更記錄
常見問題
GIP 選項 C 是 5,000 萬還是 2 億新元?
兩個數字各有所指:家辦管理資產須 ≥2 億新元(境外資產可計入),其中 ≥5,000 萬須轉入新加坡並在終審批准後 12 個月內投入指定投資。
GIP 的 5,000 萬新元現在能投哪些資產?
自 2025 年 5 月 5 日版說明書起只有一類:在新加坡認可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債券、REITs、商業信託與基金分銷等'四類資產'為 2023 年舊版規定,已失效。
GIP 一年批多少人?
按 2026 年 2 月 27 日貿工部國會答覆,2015–2025 年共約 450 人獲永居,年均約 41 人(A 約 50%、B 約 40%、C 約 10%)。
拿了 GIP 永居必須住在新加坡嗎?
取得和持有永居無停留要求;但第 5 年續再入境許可時,須由主申請人本人或全體隨同永居家屬在新加坡住超過一半時間(二者其一即可)。EDB 未公布具體天數。
GIP 家庭的兒子要服兵役嗎?
要。以家屬身分取得永居的男性子女須服國民服役,16 歲半登記、18 歲入伍,不為大學延期;未服役即放棄永居會對全家的續期與入籍產生不利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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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將為您核實該項目的最新價格與辦理流程,並結合您的情況給出建議。
需要留意的條件
以家屬身分取得永居的男性子女須服兵役(16 歲半登記、18 歲起入伍;國防部僅允許延期至 A 水準/理工學院文憑,不為大學延期)。未履行兵役即放棄或失去永居,將對家庭成員的再入境許可續期與公民申請產生不利影響。 [1]
來源
署名與更新
撰稿:William(主編) · 最後更新 2026-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