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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 · 友好國家簽證

巴拿馬友好國家簽證:20 萬美元買房(可貸款)或 3 年定存,先取得 2 年臨時居留再轉永久居留,維持身分每兩年入境一次即可。適用國籍以行政令名單為準。

現行法律依據是 2021 年 7 月 20 日第 226 號行政令(不是市面上常被引用的第 197 號——197 號從未生效)。適用於 50 個友好國家/地區,包括香港,但不含中國大陸和台灣。 [1] 查核於 2026-08-16

先糾正一個流傳極廣的錯誤:友好國家簽證的現行法律依據是 2021 年 7 月 20 日第 226 號行政令。網上大量文章引用的「第 197 號行政令」從未實際生效——凡是拿 197 號說事的材料,基本可以判定作者沒有查過原文。三條路線任選其一:購買 20 萬美元巴拿馬房產(允許銀行貸款,等於實際現金門檻可以更低)、存 20 萬美元 3 年期定期存款,或獲得巴拿馬僱主聘用(無資金門檻)。政府費用為每位申請人 250 巴波亞申請費加 800 巴波亞服務費。

資格限制必須先看:該簽證只對 50 個友好國家/地區的公民開放,名單包括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但不包括中國大陸和台灣護照。2021 年 8 月起,項目從「一步到位永居」改為先發 2 年臨時居留、期滿再轉永久居留,臨時居留審理約 90–180 天。居住方面無法定天數,但永居身分在連續離境滿 2 年後會失效,實務上至少每兩年入境一次。

把它當「快速入籍」跳板的人要算清帳:入籍要求 5 年永久居留,而本項目前 2 年多是臨時居留,時鐘約從第 2.5 年才開始走,現實中拿到巴拿馬護照普遍需要 8–10 年。而且巴拿馬歸化在其本國法律層面要求放棄原國籍,還要通過西班牙語考試——想保留原護照的人應把它定位為居留方案,而不是護照方案。

成本構成

官方門檻、政府規費與專業服務估算分開列出,以官方幣種為準;美元與人民幣為 2026-08-01 匯率約算,僅供參考。

項目 類別 金額 備註
房產路線:巴拿馬房產 合格投資 20 萬美元 [1]
≈143 萬人民幣
定期存款路線:巴拿馬銀行 3 年期定存 合格投資 20 萬美元 [1]
≈143 萬人民幣
移民局申請費(每位申請人) 政府申請費 250 PAB [1]
國家移民局服務費(每位申請人) 政府申請費 800 PAB [1]
  • 房產路線:巴拿馬房產:三條路線任選其一。房產可使用銀行貸款融資。
  • 定期存款路線:巴拿馬銀行 3 年期定存:三條路線任選其一;另有僱傭路線,無資金門檻。

不同家庭結構的全包總價

含官方最低合格投資與全部必付政府規費、盡職調查費,不含律師與代辦服務費。

家庭結構 人數 全包總價
單一主申請人 1 20 萬美元 +
≈143 萬人民幣
四口之家:主申請人、配偶和兩名未滿 16 歲子女 4 20 萬美元 +
≈143 萬人民幣

帶 + 號表示另有官方未公布的必付項。

關鍵條件

審理時長
3–6 個月

口徑: 居留許可簽發 [1]

居住要求
視個案

[1]

入籍路徑
可累積入籍資格 · 5 年

[1]

投資方式
房產 · 經商

關於審理時長 指取得 2 年期臨時居留;臨時期滿後再申請永久居留。

無法定居住天數,但永久居留在連續離境滿 2 年後會失效——實務上至少每兩年入境一次。

5 年從取得永久居留起算——本項目先發 2 年臨時居留,入籍時鐘約從第 2.5 年才啟動,現實總時長普遍 8–10 年。且巴拿馬歸化在其法律層面要求放棄原國籍,並需通過西班牙語考試。

辦理流程與所需材料

  1. 委託巴拿馬執業律師並出具公證委託書

    申請由巴拿馬執業律師向國家移民局(Servicio Nacional de Migración)提出,須隨附經公證的委託書與申請書;委託書內必須載明申請人父母的姓名與國籍。

  2. 選定就業、房產或定存三條理由之一並備妥證明

    就業理由須取得巴拿馬僱主用公司抬頭紙出具、由法定代表人簽署並經公證的在職函,載明職位、薪資與遣返責任。房產理由須由公共登記處出具證明,確認申請人本人、以申請人為股份最終受益人的公司,或以申請人為創辦人兼受益人的私人利益基金會,持有價值不低於 20 萬巴波亞的不動產,購置款可由本地銀行提供融資。定存理由須由在巴拿馬境內經營的綜合牌照銀行出具證明,確認存在一筆 20 萬巴波亞、無任何質押、期限 3 年的定期存款。

  3. 遞交臨時居留申請並繳付兩張保付支票

    全套材料由律師一次性遞交國家移民局,同時繳付兩張保付支票:一張 250 巴波亞付予國庫(Tesoro Nacional),一張 800 巴波亞付予國家移民局。走就業理由的,還須一併遞交向勞工部(MITRADEL)提出的工作許可委託書與申請書副本。

  4. 取得兩年期臨時居留許可(PPT-PE)

    國家移民局依 2021 年第 226 號行政令第 3 條,向申請人簽發為期 2 年的臨時居留許可,持證人可在巴拿馬從事經濟或專業活動。這一階段的審理通常需要 90 至 180 天。

  5. 兩年期滿後申請永久居留(PPP-PE)

    申請永久居留時提交與前一階段相同的材料,但無須再提交無犯罪紀錄證明,也無須再繳支票。取得永久居留後,歸化所需的 5 年永久居留時鐘才開始走。

需要準備的材料

  • 經公證的委託書與申請書 委託書須載明申請人父母的姓名與國籍。
  • 照片 3 張
  • 經核對的護照副本 副本須經公證或作相應認證。
  • 無犯罪紀錄證明 只在申請臨時居留時提交,轉永久居留時無須再交。
  • 健康證明
  • 個人背景宣誓聲明表
  • 兩張保付支票 250 巴波亞付予國庫、800 巴波亞付予國家移民局各一張;轉永久居留時無須再繳。
  • 所選理由的證明文件 就業理由提交經公證的在職函、僱主在巴拿馬公共登記處的登記證明、僱主營業通知副本,以及向勞工部遞交的工作許可委託書與申請書副本;房產理由提交公共登記處出具、金額不低於 20 萬巴波亞的不動產權屬證明;定存理由提交綜合牌照銀行出具、金額 20 萬巴波亞、無質押、期限 3 年的定期存款證明。
  • 受養人材料 包括主申請人出具的責任擔保函、配偶婚姻證書或子女出生證明等親屬關係證明,或監護與撫養的司法證明。年滿 18 歲未滿 25 歲的受養人另須提交教育機構出具的全日制在讀證明與未婚宣誓聲明。主申請人還須證明經濟能力:以完稅的報稅表證明月收入不低於 1,000 巴波亞、每名受養人再加 100 巴波亞,或提交最新在職函連同社會保險繳費憑證與工作許可副本。

流程與材料清單 [3] [2] [1] 查核於 2026-08-16

常見問題

巴拿馬友好國家簽證中國人可以申請嗎?

持中國大陸或台灣護照不能直接申請——兩者都不在 50 國友好名單上;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在名單內,可以申請。大陸申請人常見做法是先取得名單內國家的身分,但那是另一筆成本和時間。

巴拿馬友好國家簽證需要多少錢?

三選一:20 萬美元房產(可銀行貸款)、20 萬美元 3 年期定存,或受僱於巴拿馬僱主(無資金門檻)。政府費用每人 250 巴波亞 + 800 巴波亞。2021 年 8 月起先發 2 年臨時居留,期滿轉永居。

巴拿馬友好國家簽證多久能入籍?

比宣傳的慢得多:入籍需 5 年永久居留,而臨時轉永居要先花約 2.5 年,現實總時長普遍 8–10 年。且巴拿馬法律要求歸化時放棄原國籍並通過西班牙語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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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留意的條件

先發 2 年臨時居留,且須舉證在巴拿馬從事經濟或職業活動

第 226/2021 號行政令(2021 年 8 月 7 日生效)改寫的第 3 條規定:移民局可先發 2 年期臨時居留(Residencia Provisional),用途是在巴拿馬從事經濟或職業活動,申請須提交證明該目的的文件。僱傭路線還須由申請人與雇主向勞工與勞動發展部辦理工作許可;房產路線須由公共登記處證明不低於 20 萬巴波亞的產權;定存路線須為無質押、期限不少於 3 年、不低於 20 萬巴波亞的銀行存款證明。 [2] [1]

資格國籍由行政令逐一列舉,該名單已被多次修改

第 226/2021 號行政令第 1 條以封閉清單方式列明可申請的國籍,含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含中國大陸和台灣。該清單自 2012 年第 416 號行政令設立以來,已由第 548/2012、806/2012、1174/2013、212/2014 與 197/2021 號行政令多次修改,第 226 號本身也是又一次修改——名單可由後續行政令再次增刪。 [2]

來源

  1. 2021 年 7 月 20 日第 226 號行政令(友好國家永久居留)
    巴拿馬共和國公共安全部(《官方公報》第 29335 號) · 存取於 2026-08-16
  2. 特定友好國家國民居留許可申請要求(PPT-PE / PPP-PE)
    巴拿馬國家移民局 · 存取於 2026-08-16

署名與更新

撰稿:William(主編) · 最後更新 2026-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