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申請
香港 · 高端人才通行證(高才通)
高才通:年收入 250 萬港幣以上或名校畢業即可申請,政府費每人僅 1,900 港幣,首簽期內無停留要求,7 年通常居住可申請香港永居。
零居住要求
高端人才通行證計畫(高才通)在線運行,A/B 類無配額,C 類每年 10,000 個名額先到先得。 [1] 查核於 2026-08-16
高才通三類資格:A 類是緊接申請前一年年收入 ≥250 萬港幣,無配額;B 類是合資格大學學士學位加過去 5 年內 ≥3 年工作經驗,無配額;C 類面向過去 5 年內畢業、經驗不足 3 年者,每年 10,000 個名額先到先得。首簽期限按類別不同:A 類自 2024 年 10 月起為 36 個月,B、C 類為 24 個月。
合資格大學名單自 2026-01-01 起為 200 所,較 2024 年 11 月的 198 所新增 5 所、移除 4 所(巴黎綜合理工、格勒諾布爾-阿爾卑斯大學、索邦巴黎西岱大學、弗萊堡大學)。被移除院校的畢業生不再符合 B、C 類資格,申請前應以入境處當年名單為準。
費用與 CIES 相同的結構:每人每次 600 港幣申請費 + 1,300 港幣簽發費(逗留超過 180 天),合計 1,900 港幣,首簽與每次延期都要繳;舊的劃一 230 港幣已於 2025-02-26 作廢。官方服務承諾是收齊文件後 4 星期辦結,全程網上,繳費後即可下載電子簽證,一份申請最多帶 8 名受養人。
首個簽證期內沒有在港停留要求——政府在 2026 年 3 月的立法會答覆中確認這一點,並拒絕了議員提出的最低停留、收緊延期等建議。但要看清後半程:延期須證明在港受僱或經營業務,永居要 7 年連續通常居住,而且高才通沒有 CIES 那樣的'無條件限制逗留'後備路徑——拿了簽證不來香港,到期基本就斷了。官方數據也印證這一點:截至 2026 年 2 月底獲批超過 12 萬,續簽率約 55%;已續簽者中 95% 收入高於本地月入中位數約 2 萬港幣。
成本構成
官方門檻、政府規費與專業服務估算分開列出,以官方幣種為準;美元與人民幣為 2026-08-01 匯率約算,僅供參考。
| 項目 | 類別 | 金額 | 備註 |
|---|---|---|---|
| A 類資格門檻:上一年度年收入(資格條件,非繳費) | 其他 | 250 萬港幣
[1]
≈32 萬美元 · ≈229 萬人民幣 | 非強制 |
| 入境處申請費(每人,不退) | 政府申請費 | 600 港幣
[1]
≈76.8 美元 · ≈551 人民幣 | |
| 簽證/進入許可簽發費(逗留超過 180 天,每人) | 政府申請費 | 1,300 港幣
[1]
≈166 美元 · ≈1,190 人民幣 |
- A 類資格門檻:上一年度年收入(資格條件,非繳費):A 類:緊接申請前一年年收入 ≥250 萬港幣,無配額。B 類(合資格大學學士 + 5 年內 ≥3 年經驗)與 C 類(5 年內畢業、經驗不足 3 年,年配額 10,000)不設收入門檻,三類擇一申請。
- 入境處申請費(每人,不退):入境、更改逗留條件或延期,每人每次均計。舊的劃一 230 港幣收費自 2025-02-26 上午 11 時起作廢。
- 簽證/進入許可簽發費(逗留超過 180 天,每人):每次首簽與每次延期都要繳,即每人每次合計 1,900 港幣;四口之家 7,600 港幣。繳付後可立即下載電子簽證,一份網上申請最多可攜 8 名受養人。
關鍵條件
- 投資方式
- 收入 · 打分
關於審理時長 入境處官方承諾:收齊文件與費用後 4 星期內辦結入境簽證/進入許可;延期約 2–3 星期。全程網上辦理。
首個簽證期內無在港停留要求——政府在 2026 年 3 月的立法會書面答覆中確認'並無就在港逗留時間設定要求',並明確拒絕了引入最低停留規則的建議。但延期須證明在港受僱或經營業務,不居住者到期難以續簽。
7 年連續通常居住後可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居港權),高才通期間計入。與 CIES 不同,高才通沒有'無條件限制逗留'的後備路徑。
辦理流程與所需材料
- 確認落入 A、B、C 三類中的哪一類
A 類為申請前一年年收入達 250 萬港元或以上,不設配額;B 類為合資格大學學位持有人並在過去五年內累計至少三年工作經驗,不設配額;C 類為過去五年內畢業而工作經驗不足三年者,每年 10,000 個名額先到先得。遞交時不需要已取得香港聘書。阿富汗、古巴和朝鮮國民不適用本計畫。
- 全程網上遞交申請並繳付申請費
經入境事務處的網上服務遞交申請並上傳全部證明文件,一份申請最多可同時帶 8 名受養人。主申請人與每名受養人各繳 600 港元申請費,不論結果一律不退;費用未繳清入境處不會開始處理。
- 等待入境處審批
收齊文件與申請費後通常四星期辦結。為核實所提交資料與文件的真偽,入境處可能進行實地探訪;即使申請符合全部資格條件,入境事務處處長仍保留拒絕申請的絕對酌情權。
- 獲批後繳付簽發費並自行下載電子簽證
批准通知內附繳費網頁連結,逗留期超過 180 天的簽發費為每人 1,300 港元,可用信用卡、PPS、轉數快或內地電子錢包繳付。繳費後即可自行下載或列印電子簽證。
- 抵港查驗並取得首個逗留期
抵港時出示有效旅行證件與存於手機或列印在 A4 白紙上的電子簽證,並以櫃檯光學閱讀器掃描其加密二維碼。內地居民另須辦妥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相應簽注。A 類首次獲 36 個月逗留,B、C 類獲 24 個月,只受期限限制;期內可自由就業、轉職或開辦業務,不需事先批准,首次逗留期每人只獲一次。
- 續期須證明已在港就業或經營業務
在逗留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網上遞交,最遲屆滿前六星期;申請時以及繳費和領取電子簽證時都須人在香港。須證明已在港受僱並有穩定收入,或已在港開辦或加入業務;B、C 類此前未提交學歷核證證明的須在此時補交。續期通常獲不超過三年,或至僱傭合約屆滿為止,以較短者為準;在港逗留滿兩年且上一課稅年度薪俸稅應評稅入息不少於 200 萬港元的,續期可獲六年。等候結果期間仍須在逗留期屆滿前離港。
- 連續通常居住滿七年後依法申請居留權
憑本計畫獲准來港者在香港連續通常居住不少於七年,可依法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續期申請的辦理時間通常為收齊文件與費用後兩至三星期。
需要準備的材料
- 近照與有效旅行證件 旅行證件須顯示個人資料、簽發與屆滿日期及再入境簽證詳情;人已在香港的另交最近入境印章、進入許可標籤或電子簽證頁。尚未獲發旅行證件的內地居民可上載居民身分證。
- 香港身分證(如持有)
- 學士學位證書、成績單與學歷核證證明 B、C 類適用;學位須來自合資格大學名單上的院校,其持續進修部、分校與附屬學校的資歷不獲接受,榮譽學士學位亦不獲接受。
- 工作經驗證明 B 類必交,C 類在適用時提交。
- 年收入達 250 萬港元的證明 A 類適用。受僱收入交上一課稅年度的薪俸稅評稅通知書、完稅證明與僱主出具的股票期權價值證明;自有公司收入交上一課稅年度的利得稅評稅通知書、完稅證明及經審計財務報告、損益表或利得稅報稅表。個人投資收益不計入。
- 所在工作單位或有關內地機關的同意書 內地居民適用,表格見計畫指南附件。
- 受養人關係證明 結婚證書、出生證明書、家庭照片、連信封的家書、戶口簿及獨生子女優待證(如適用);未滿 16 歲的受養人由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簽署申請。
- 續期時的在港就業或經營證明 就業路徑交蓋有現職公司印章、列明職位、每月總薪酬與僱用期的支持信、僱傭合約或聘書、公司商業登記證與財務狀況證明、薪金單與強積金供款紀錄及香港稅務狀況證明;經營路徑交商業登記證或公司註冊證明書、實益擁有權證明、公司財務與業務活動證明、辦公室租約、為本地僱員開設職位的強積金供款紀錄,以及說明投資額與創造職位數目的公司支持信。兩條路徑都要提交香港人才服務辦公室問卷的完成回執。
變更記錄
-
合資格大學名單 199 所(2025-01-01 起;2024-11-01 為 198 所) → 合資格大學名單 200 所:新增 5 所(阿德萊德大學、維也納大學、卡爾斯魯厄理工、米蘭理工、法赫德國王石油礦產大學),移除 4 所(巴黎綜合理工、格勒諾布爾-阿爾卑斯大學、索邦巴黎西岱大學、弗萊堡大學)
2026-01-01 起合資格大學名單為 200 所;被移除的四所法國/德國大學的畢業生自此不再符合 B/C 類資格。'198 所'是 2024 年 11 月的舊數字。 [1]
-
A 類首次簽證 24 個月 → A 類首次簽證 36 個月;B、C 類維持 24 個月
2024 年 10 月起 A 類首簽 [1]
常見問題
高才通 A 類首簽是不是 3 年?B 類和 C 類呢?
A 類首簽是 36 個月(2024 年 10 月起),但僅限 A 類;B、C 類首簽仍是 24 個月。
高才通的大學名單是 198 所還是 200 所?
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是 200 所。198 是 2024 年 11 月的舊數字。注意 2026 年有 4 所法國/德國大學被移除(含巴黎綜合理工),其畢業生不再符合 B/C 類資格。
拿了高才通必須搬去香港嗎?
首個簽證期內沒有停留要求,政府 2026 年 3 月也明確拒絕設立最低停留規則。但延期要證明在港受僱或經營業務,永居要 7 年實際通常居住;不打算來港的話,簽證到期後大概率無法續。
高才通申請要多久?費用多少?
官方承諾收齊文件與費用後 4 星期內辦結,延期 2–3 星期。政府費每人每次 1,900 港幣(600 港幣申請費 + 1,300 港幣簽發費),首簽與每次延期均計;舊的 230 港幣劃一收費已作廢。
預約諮詢
顧問將為您核實該項目的最新價格與辦理流程,並結合您的情況給出建議。
需要留意的條件
綜合名單由勞工及福利局編製,取材於四大世界大學排名過去五年的百強、酒店管理與藝術設計專業前五,以及上海交大中國最好大學排名過去五年的前 20。排名基準滾動更新,名單隨之增刪;入境處頁面寫明資格條件可不時更改,恕不預先通知。B、C 類資格以遞交申請當時的名單為準,合資格大學的持續進修部、分校、附屬學校學歷不獲接受。 [1]
入境處寫明每名申請人只可獲批一次首個逗留期(A 類 36 個月,B、C 類 24 個月)。續期時須證明已在香港受僱並有穩定收入,或已在香港開辦、加入業務;受僱者的職位須為學位持有人或專業技術人員通常擔任的水平,薪酬須達市場水平,業務須運作穩健並對本地經濟有貢獻。續期一般不超過 3 年,或至僱傭合約屆滿為止,以較短者為準。申請續期期間,除入境處處長在特殊情況下另行批准外,申請人仍須在逗留期屆滿前離港。 [1]
來源
署名與更新
撰稿:William(主編) · 最後更新 2026-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