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申請
安地卡及巴布達 · 捐贈入籍
捐贈 23 萬美元一口價涵蓋全家,不按人數加價,四口之家含全部政府費用約 27.9 萬美元。入籍後五年內到當地停留 5 天即可保持身分。
直接入籍取得護照免簽申根免簽中國大陸一筆投資覆蓋全家
國家發展基金捐贈路線,官方列於安地卡及巴布達投資入籍局網站,現行門檻由 SI 2024 No.50 設定,四個投資選項全部在售。 [1] 查核於 2026-08-16
安地卡及巴布達國家發展基金(NDF)捐贈 23 萬美元一口價:同一筆捐款覆蓋主申請人、配偶、受養子女以及 55 歲以上的受養父母,家庭再大也不加捐款。要加的是政府審理費(單人 1 萬美元、最多四人家庭 2 萬,超出每人再加 1 萬)、盡職調查費(主申請人 8,500、配偶 5,000、12–17 歲子女每名 2,000、18 歲以上受養人每名 4,000,11 歲以下子女免)和每人 300 美元護照費。四口之家(兩名 12 歲以下子女)全部政府費用約 26.47 萬美元,不含仲介與律師費。付款節奏:遞交時付全額盡職調查費加審理費的 10%,餘款和捐款在批准函後 30 天內付清。
官方頁面明確要求入籍後 5 個日曆年內在安地卡及巴布達本人停留至少 5 天。不滿足的後果有兩層——可能構成裁量性剝奪公民身分的理由,且無權取回投資;同時 5 天停留是換發護照的前提條件(護照有效期只有 5 年,換發費每人 1,000 美元)。2026 年 7 月提交議會的修訂法案擬把 5 天提高到 30 天,總理稱已在行政層面執行,但立法通過與否尚未確認,簽約前應以投資入籍局最新口徑為準。
處理時長官方未公布,2026 年第三方實測中位數約 14 個月(區間 10–18 個月)。另需留意美國方向:2025 年 12 月美國限制入境公告點名安地卡,已簽發的美國簽證繼續有效,但 2026 年起的新簽證申請將適用仍在談判中的生物識別安排。
成本構成
官方門檻、政府規費與專業服務估算分開列出,以官方幣種為準;美元與人民幣為 2026-08-01 匯率約算,僅供參考。
| 項目 | 類別 | 金額 | 備註 |
|---|---|---|---|
| NDF 捐贈(所有家庭規模統一) | 合格貢獻 | 23 萬美元
[1]
≈165 萬人民幣 | |
| 政府審理費(單人申請) | 政府申請費 | 1 萬美元
[1]
≈7.17 萬人民幣 | |
| 政府審理費(最多四人家庭) | 政府申請費 | 2 萬美元
[1]
≈14.3 萬人民幣 | |
| 盡職調查費(主申請人) | 盡職調查費 | 8,500 美元
[1]
≈6.09 萬人民幣 | |
| 盡職調查費(配偶) | 盡職調查費 | 5,000 美元
[1]
≈3.59 萬人民幣 | |
| 盡職調查費(每名 12–17 歲受養子女) | 盡職調查費 | 2,000 美元
[1]
≈1.43 萬人民幣 | |
| 盡職調查費(每名 18 歲及以上受養人) | 盡職調查費 | 4,000 美元
[1]
≈2.87 萬人民幣 | |
| 護照費(每人) | 證件費 | 300 美元
[1]
≈2,150 人民幣 |
- NDF 捐贈(所有家庭規模統一):單筆捐款覆蓋主申請人、配偶、受養子女及 55 歲以上受養父母,家庭規模不加價(SI 2024 No.50 reg 7(1))。
- 政府審理費(最多四人家庭):超過四人的家庭,每名額外成員再加 1 萬美元。遞交時付全額盡職調查費加審理費的 10%,餘額在批准函後 30 天內付清。
- 盡職調查費(每名 12–17 歲受養子女):僅適用於 12–17 歲子女;0–11 歲子女免盡職調查費。
- 護照費(每人):護照有效期 5 年;換發另收每人 1,000 美元(18 歲以上)或 500 美元(17 歲及以下)。
不同家庭結構的全包總價
含官方最低合格投資與全部必付政府規費、盡職調查費,不含律師與代辦服務費。
| 家庭結構 | 人數 | 全包總價 |
|---|---|---|
| 單一主申請人 | 1 | 26.9 萬美元 ≈193 萬人民幣 |
| 四口之家:主申請人、配偶和兩名未滿 16 歲子女 | 4 | 27.9 萬美元 ≈200 萬人民幣 |
帶 + 號表示另有官方未公布的必付項。
關鍵條件
- 投資方式
- 捐贈
關於審理時長 官方未公布處理時限,實際辦理中位數(2026 年市場統計)約 14 個月,區間 10–18 個月。官方僅規定批准函後 30 天內付清餘款。
官方頁面要求入籍後 5 個日曆年內在安地卡及巴布達本人停留至少 5 天:未滿足者可能被裁量剝奪公民身分且無權取回投資,且滿足 5 天是換發護照的前提條件。2026 年 7 月提交的修訂法案擬提高至 30 天,立法狀態未確認。
辦理流程與所需材料
- 聯繫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負責推廣該計畫、詳細說明申請流程,並協助申請人準備申請與相關文件。
- 由安地卡及巴布達持牌代理當面遞交
授權代表會對接安地卡及巴布達境內的持牌代理,由該代理覆核申請,並連同應付款項當面遞交投資入籍局;此後持牌代理是申請人與該局之間的聯絡人,並接收所有申請的決定通知。
- 遞交時繳清盡職調查費與一成政府手續費
遞交申請時須繳清全額盡職調查費,以及政府手續費的 10%,費用直接付給投資入籍局。
- 接受審查並按要求補充材料
投資入籍局在審查過程中可能要求補充資料,並在必要時安排面談。
- 收到批准函後 30 天內繳付 NDF 捐款
收到批准函後,申請人須繳付政府手續費餘額與護照費,並在 30 天內將國家發展基金捐款匯入政府專項基金(Government Special Fund);NDF 每份申請的最低捐款額為 230,000 美元。
- 取得入籍註冊證書並辦理護照
款項到帳後,主申請人與家屬獲發入籍註冊證書,該證書連同護照申請與隨附材料一併送交護照辦公室;授權代理或代表再將護照與入籍證書轉交申請人。
- 完成效忠宣誓或聲明
申請人可在首次到訪安地卡及巴布達時宣讀效忠宣誓或聲明,也可到安地卡及巴布達的使館、高級專員公署或領事館完成這項要求。
需要準備的材料
- AB1 投資入籍申請表 隨行子女也須各自填寫一份。
- AB2 照片與簽名證明表
- AB3 體檢證明表 須附 HIV 檢測正本結果,包括 12 歲及以下兒童在內的所有申請人均須檢測,結果不得超過 3 個月。
- 現有護照的核證彩色副本 須顯示姓名、照片、國籍、簽發日期與地點、有效期、護照號碼、簽發國與簽名;《海牙認證公約》成員國出具的文件須加附加證明書。
- 現有機讀身分證的核證彩色副本
- 四張護照規格彩色照片正本 須為過去 6 個月內拍攝,約 35 × 45 公釐,其中一張須經核證,並分別貼在 AB2 與 AB3 表格上。
- 完整出生紀錄正本摘錄或出生證明核證副本 須為載有父母資料的出生文件;辦理護照必須提交出生證明。
- 無犯罪紀錄證明正本 18 歲及以上申請人須提交過去十年內居住超過 6 個月的每個國家,以及全部國籍國出具的證明,簽發不得超過 3 個月;確實無法取得時須另附法定聲明說明取得過程。
- 軍役紀錄核證副本 如適用。
- 改名證明核證副本 如適用,例如改名契據或收養文件。
- AB4 投資確認表 僅主申請人提交。
- AB5 代理表 僅主申請人提交。
- 載明餘額的銀行推薦信正本或兩年銀行對帳單 由國際知名銀行出具,不得超過 3 個月。
- 專業推薦信正本 由律師、公證人、特許會計師或同等資歷的專業人士出具,不得超過 6 個月。
- 在職證明或公司文件 公司出具的任職與持股比例證明、註冊文件、最近一期經審計財務報表;由個人匯款的,另需匯款人說明與申請人關係的介紹信、護照資料頁與資金來源證明。
- 居住地址證明正本兩份 例如載有申請人姓名與現住址的水電帳單核證副本、租約或產權證明,不得超過 3 個月。
- 婚姻與家庭關係文件 與配偶共同申請時提交結婚紀錄正本摘錄或結婚證核證副本;離婚文件核證副本如適用;每名 18 歲以上受養人(配偶除外)須附贍養宣誓書;18 至 28 歲在讀且不與父母同住的受養人須附地址證明。
- 護照申請表 16 歲及以上使用 L 表,16 歲以下使用 M 表。
這本護照的旅行力
收錄 36 個目的地:免簽 33、落地簽 0、電子簽/ETA 1。
未列出的目的地暫無紀錄,不代表需要簽證。
| 關鍵目的地 | 准入 | 停留 |
|---|---|---|
| 中國 | 免簽 | 30 天 |
|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 免簽 | 90 天 |
| 新加坡 | 免簽 | — |
| 英國 | ETA 電子許可 | 180 天 |
| 美國 | 需簽證 | — |
| 德國 | 免簽 | 90 天 |
| 法國 | 免簽 | 90 天 |
變更記錄
-
230,000 美元,所有家庭規模統一
《2024 年投資入籍(修訂)條例》(SI 2024 No.50,2024-07-18 眾議院通過、2024-07-25 作成)將 NDF 捐贈定為 23 萬美元一口價,覆蓋主申請人、配偶、受養子女及 55 歲以上受養父母。 [1]
常見問題
安地卡護照全家多少錢?
NDF 捐贈 23 萬美元一口價覆蓋全家。四口之家(兩名 12 歲以下子女)另加審理費 2 萬、盡職調查費 1.35 萬、護照費 1,200 美元,全部政府費用約 26.47 萬美元;子女在 12–17 歲的每名再加 2,000 美元盡職調查費。不含仲介費。
拿了安地卡護照需要登陸嗎?
需要。入籍後 5 個日曆年內須在安地卡本人停留至少 5 天,否則可能被剝奪公民身分且無權取回投資,護照也無法換發。2026 年 7 月的修訂法案擬提高至 30 天,立法狀態尚未確認。
安地卡護照能免簽英國和申根嗎?
可以。英國經 ETA 免簽(每年最多 180 天),申根免簽——但申根待遇處於歐盟要求加勒比五國在 2028 年 6 月前終止投資入籍計畫的壓力之下,存在政策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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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留意的條件
投資入籍局 2025-12-19 聲明:2025-12-31 前已簽發的美國簽證繼續有效且不予撤銷;2026-01-01 之後的新申請適用仍在談判中的新安排,核心是與美國系統相容的生物識別採集,適用於全體公民;安地卡同時被納入美國簽證保證金試點。 [1]
來源
署名與更新
撰稿:William(主編) · 最後更新 2026-08-16